當前,環境安全檢測和食品安全檢測中應用廣的就是多功能消解儀。所謂“多功能”,是指批處理量≥40個,其所用消解罐的罐體結構及客戶做樣情況和對設備安全性的要求,都與只有十幾個或者幾個消解罐的“超高壓微波消解儀”存在極大差異!
簡單來說,至少有以下幾點:
1、“高通量微波消解罐”批處理量≥40個,至少呈2圈分布,甚至是3圈分布。這就必然存在內外圈微波能量差及散熱速率差所導致的罐體溫度差。此時,如果用一個主控罐溫度來代表剩余39個罐的溫度,到底有多大代表性顯然就是個問題。
2、購置“高通量微波消解罐”的客戶,通常待檢樣品量大,對做樣效率有著*要求,成分組成不可能一致。當不同的樣品同批次消解,各反應罐罐內溫度、壓力變化情況一定有所不同,顯然無法用一個主控罐的溫度和壓力來代表剩余39個罐的溫度和壓力!
3、同批次≥40個樣品罐同時消解,超溫、超壓所致的安全風險較批處理6-16罐的“超高壓罐”模式成倍提高,這時“全罐紅外測溫”和“全罐壓力控制”對于確保安全性就變得尤為重要!
4、好的“高通量微波消解罐”較“超高壓微波消解罐”結構更為簡單,操作更為便捷,使用成本更低,“高通量微波消解罐”對控溫準確性及操作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毫無疑問,是否采用“全罐控溫”和“全罐控壓”方式,對于確保高通量微波消解儀的安全性和消解效果極為重要。那么,是否所有聲稱采用“全罐控溫”和“全罐控壓”方式的高通量微波消解儀都是一樣的呢?顯然也不是。
“全罐溫度控制”(全罐控溫)的技術原理是:采用紅外溫度傳感器逐個掃描各個消解罐,采集其材料表面溫度通過系數換算成罐內溶液溫度,或者透射罐體材料直接采集罐內溶液溫度(中紅外技術),從而獲取所有消解罐的溫度數據,并加以控制。拋開換算系數是否適用于所有不同類型的樣品,僅就紅外技術而言,各品牌的紅外技術亦存在差異(低靈敏度近紅外技術、高靈敏度近紅外技術、更高準確性的中紅外技術),同時紅外傳感器放置位置及數量也存有很大差異(側壁單點紅外非全罐測溫、底部單點紅外非全罐測溫、底部雙紅外全罐測溫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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